CZ-南方航空关于近期客票特殊处理的通知351
点击进入--网上值机--可选择第一排腿部空间大 关于近期客票特殊处理的通知
为全力配合党中央疫情联防联控工作,根据民航局《关于免收民航机票退票费的补充通知》的要求,现将南航客票免费退票规则调整如下: 一、 涉及武汉进出港(含经停)行程按原有政策执行,具体如下: (一)适用航班客票 凡在2020年1月31日(含)前购买784票证(包括奖励客票、里程兑换客票),行程涉及武汉进出港(含经停)南航实际承运航班及使用CZ航班号的代码共享航班,旅行日期为2020年1月1日(含)至2020年3月29日(含)的客票。 (二)豁免政策 1、首次提出改期申请,可在客票有效期内免费办理,免收变更费、同一物理舱子舱位和淡旺季价差费,多不退少不补。 2、提出再次改期申请,需依据客票适用条件办理。 3、客票有效期内,可在原购票单位或联系南航免费办理退票手续。 4、对于境外始发行程的国际客票,允许免费签转或变更航程与目的地(仅限中国大陆)至南航实际承运航班,换开不收变更费、不补差价。 5、涉及多次变更,如遇特殊情况,需免费办理,仅允许在南航各直属售票处、各机场南航直属柜台及南航客服操作。 二、 所有其他行程的政策规定: (一)适用航班客票 1、在2020年1月28日0点前购买或换开的784票证(包括奖励客票、里程兑换客票),且旅行日期为2020年1月28日0点至3月29日23点59分的南航实际承运航班或使用CZ航班号的代码共享航班。 2、豁免政策:符合以上范围且未办理退票手续的客票,在航班起飞前取消预订座位,可在客票有效期内免费办理退票业务。 (二)过渡阶段客票处理 1、在2020年1月24日0点前购买或换开的784客票(包括奖励客票、里程兑换客票),且旅行日期在2020年1月24日0点至1月27日23点59分的南航实际承运航班或使用CZ航班号的代码共享航班。 2、豁免政策:符合以上范围且未办理退票手续的客票,在客票有效期内,至原购票单位或联系南航直属机构按照相关规定免费办理退票业务。 三、其他特殊情况政策规定 (一)所有奋战一线的医疗系统人员,可凭工作证在客票有效期内免费退票; (二)凡是发热疑似新型冠状病毒肺炎,被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或与其有密切接触的旅客,可凭县级(含)以上医疗机构诊断证明在客票有效期内免费退票; (三)上述人员购买的客票适用所有航线,旅行日期适用于2020年1月1日(含)-2020年3月29日(含),且为南航实际承运航班或使用CZ航班号的代码共享航班。 四、本次客票特殊处理的管理办法,具体如下: (一)本办法严格按照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国内、国际《旅客、行李运输总条件》执行; (二)旅客如在非南航直属销售单位购票,原则上回原购票地办理。旅客如确有特殊情况需在南航自有渠道办理的,按以下办法操作: 1、票款仅限退还至旅客本人账号; 2、如非旅客本人办理退票,仅限至南航直属柜台办理,同时代办人需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旅客身份证原件、旅客本人名下银行卡办理退票手续。 五、特别提示: (一)南航将会持续关注疫情发展,国家政策与旅客需求,并根据实际情况调整相关乘机政策,为旅客提供安全放心的服务; (二)客票特殊处理截止时间可能根据疫情变化随时调整,届时将另行通知; (三)代理人或旅行社已出票团队,1月29日1200前必须全部退座,否则按自愿退票处理; (四)南航将严格按照民航局规定保障广大旅客的安全,旅客办理登机手续后,无故拒乘飞机者,客票一律按旅客自愿放弃该航程处理; (五)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生效,前期因本次事件所发客票处理通知至本日后不再执行。
本通知解释权归南航所有。
文章分类:
航空公司疫情退票改期等公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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